【三亚买房】骗前男友三亚买房子犯法吗
发布时间:2023-04-02 08:34:11 来源:网友投稿

三亚一男子装大老板,和女同学暧昧骗走212万,将面临怎样的处罚?

三亚一男子装大老板,和女同学暧昧骗走212万,涉嫌诈骗罪,已经依法刑拘。

学生时代是美好的,但人总是会变,下面这位女士就被自己的老同学骗了。这位女士在一次同学聚会中,认识了久违的同学,还得知对方是大老板。

因为出于对学生时代的纯真,女士真的相信男子编造的身份和事情。在此期间她们俩一直暧昧不清,但因为一件事情,两人又变得形同陌路。

他们认识后,男子说自己手头有一个商机,他承包了三亚一农贸市场,现在想邀请她一起干。女子有些犹豫,但还是很相信这位老同学,就入股了这项计划。

入股后男子前后以装修、翻新等理由向女子要钱,开始女子有些怀疑,因为总往里投入没有看见分红。但老同学一直对她保证,让她打消了疑虑。

可又过了一段时间,女子前后往里投了二百多万元,一直看不到回头钱,她就到了老同学说的地方进行调查,才发现老同学哪里是什么大老板,只是市场的一个小保安。

女子感到很生气也很伤心,她让老同学将钱退给她。老同学只退给她一百万,还危险她,要是在要钱或是报警就到广东杀了她。

女子感到很气愤,选择了报警。目前这位老同学涉嫌诈骗罪,已经被刑拘了。其实女子一直选择相信男子,是因为男子和她的关系一直都暧昧不清。

这让老同学的诈骗乘虚而入,女子也没有防范意识。熟人犯案靠着的你的信任,多以及时熟人也要是非分明,尤其是涉及到钱财方面,更不能马虎。

前段时间一对老夫妻因为对自己的朋友很信任,居然将自己家的房子过户给了朋友,说好五年后再过户回来,可以当他们进入原来的房子时候傻眼了。

房子已经被朋友卖掉了,现在已经过户给买主了。人随着时间的变迁会变,之前的友谊在利益的面前都是经不住诱惑。

很多的网络诈骗或是传销组织,不都是拿熟人开刀,一个熟人拉一个熟人。人心隔肚皮给自己多留一个心眼,可以相信友情,但不能忘了人性。

像上面这名被老同学欺骗的女子,如果不是自己拿对学生时代的印象,来看待现在的老同学,可能连之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。

目前男子已经被警方抓获,正在进一步调查中,等待男子的是法律的制裁。

用能给债务人贷款做生意资金欺骗债务人买一套房子违法不

犯法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: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,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,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,为人取得财产,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。

假离婚买房子违法吗?

1.一般来说,假离婚买房的行为是不违法的,但是,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后果。考虑到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,因此应该有一个前提,也即夫妻有一方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产。因此,在双方离婚之后,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重新购房产,其登记所有权人只能是一人,另一方是不能成为共有人的,也即房产证是办理购房一方的名下。如果双方事后因这套房产产生纠纷而诉诸法庭,显然对于房产的权属问题,房产的登记所有权人是占据有利条件的.

2.如果另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或共同出资人,亦或法庭调查核实清楚双方”假离婚“的背景而考虑此实际情况判定房产仍为双方共有,则不是登记所有权人的另一方很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。此外,假离婚买房,钻了国家政策空子。一般情况下很难查出,因此也不会追究什么责任。但是假离婚隐患很大,有不少弄假成真。即使将来复婚或者离婚后仍然居住在一起,经查实会追究责任,也就是取消二套房优惠,给予一定经济处罚。

3.虽然会得到高效益但是也有一定风险.

男方骗我说买房子一直不买犯法吗?

答:不犯法。

解读:答应给你买房属于好意施惠关系,好意施惠,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,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,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。相对人无给付请求权。好意施惠关系并不是合同关系,无法律上的拘束力,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,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。

综合建议:好意施惠行为既不是法律行为也不是事实行为,它是由道德规范来调整的社会行为。法律对好意施惠行为不予调整,并不意味着因好意施惠行为而产生的其他关系一概不由法律调整。在好意施惠关系里,受惠人的人身、财产权利受保护,不容侵害,因施惠人的过错发生损害,施惠人当然应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违法行为、损害事实、过失和因果联系是好意施惠致害他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,过错责任是其归责原则。在好意施惠侵权中,施惠人负有对相对人的注意、谨慎、保护义务。施惠人在施惠过程中应达到的注意义务程度与法律规定、施惠人所从事的职业及其从事的具体行为等因素相关。对他人的注意义务,不能因其为好意施惠就无视。好意施惠的施惠者不为履行或不为完全履行,对相对人所受损害,不负不完全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,但是否应负侵权责任则应视具体情形由个案予以认定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民法典》

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在好意施惠过程中,施惠人违反侵权法上的义务,导致受惠人人身损害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关键词: 骗前男友三亚买房子犯法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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